第十二章 笑如明月_我是你第一眼的霍青桐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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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笑如明月

  林初欢把小朋友领导服务区,请同事帮忙广播找人,又找了湿纸巾擦鼻血。

  肖风修长的身体斜倚在半人多高、圆弧形、半开放式的柜台门板上,有些担心地看着林初欢,又是搔头又是皱眉,嘴里喃喃道:“没事吧?”

  林初欢本来不敢看他的眼睛,听他语气可怜兮兮,不由轻笑起来,“没事啦,一点鼻血而已,不用担心。”

  肖风看她鼻头红了一点点,但不流血了,才把心放回肚子里,一个劲傻乐,“原来,你一直就在我眼皮子底下工作呀,嘿嘿,我竟然从来没遇上过你。”

  林初欢心里想,这眼皮子要有多大啊,才能藏得下那么大个人。你大少爷的眼皮子可从来没往这里看过呀。

  “你几点下班?”林初欢没见过哪个男生的脸,笑起来像肖风那样干净明朗。她险些错过了他的问题,直到发现肖风正盯着自己等她回答,才赶忙回过神来,“今天中秋,顶班,要十点下班。”

  “今天中秋……啊……”一提到中秋,肖风脸刷地白了,完了,老姐!老姐好像交代我在哪里等她,可是,哪里是哪里啊!

  他这一嚷嚷,附近几个导购小姐都用好奇的目光扫过来。肖风,对底层员工而言,只是一个熟悉的名字而已,却不认识真人。

  林初欢刚想说什么,肖风一拍大腿,对她敬了礼,边往后退边说:“我去去就回,去去就回,你先别走开啊!千万别又走开了!”留给她一个纯真的大微笑,转身跑进汹涌的人群,跑出两步,突然站定回首,隔着人流对林初欢喊:“你下班在门口等我哈!这次,一定一定不见不散哦!”挤挤眼,大幅度地挥了挥手,才蹦跳着转身淹没在人群里。

  直到再也望不见他的背影了,林初欢才记起要将一直攥在掌心里的纸巾找地方扔掉。她感觉,她的鼻头、她的唇齿、还有她的心,都和往常非常、非常不一样。

  她本以为,她已经忘记了一个多月前的那个小事故。

  可是,第三十六天,她,终于又见到了他。她记得这个数字,当再见到他的那一刻,她才知道,之前的每一天,她都在悄悄地期待。每一天开始,每一天结束,她的目光总会逡巡在偌大的商场,总会偶尔随着电梯的上上下下而小小的紧张。她本以为,她已经忘记了。其实,是她不敢承认,自己一直一直,在惦记。

  无惦记,无失意。

  现在,所有自欺欺人的藩篱顷刻间化作断壁残垣。

  每一次相遇,为什么都要伴随一场意外?

  她舔了舔嘴唇,有一丝疼痛,也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热度,揪紧了她的心扉。

  今天小长假,晚饭时间不固定,大家轮流捡空解决。也有家里住得近的,抓紧回家一个小时,吃了团圆饭再继续工作。轮到林初欢休息时,已经近七点了。

  索性大家就约在这座商场的第十二层美食区,没有耽搁路上的时间。12层早已人头攒动,第一波已经陆续吃完散出来,第二波等位的还遥遥不见尽头。

  尉迟唯儿打工的“遇见金三顺”是家韩式创意咖啡店,以咖啡和甜品主打,也供应眼下红到发紫的啤酒、炸鸡、炸酱面等快餐饮。尉迟是三顺迷,一点没有烘焙基础的她,第一次看见这家店,就下了铁心必须死磨烂打地留在这家店里。现在,这家店就成为了她们三闺蜜聚会的根据地了。

  颜一墨的工作最没时间规律,在一家小小的经纪公司做一个小小的艺人助理,她曾经自嘲,在艺人出名前,所谓助理,就是名正言顺的保姆!林初欢到梧桐市后,这还是她第一次有时间参加三个人的闺蜜团。

  三个人都在古镇的石桥小河青砖黛瓦间长大。三个人中,尉迟唯儿最活泼,第一个离家出来闯荡;颜一墨生得最好,小时候有剧组来古镇拍戏,邀她演了几场童星戏,没想到这个开头也暗示了她终将走进这个五光十色的娱乐圈;林初欢和她们相比,最安静本分,打从念书起,就是三个人中最平淡的一个。

  等她陪着妹妹来到梧桐市,姐妹团就算顺利会师了。

  今晚的聚会,算是庆祝她来到梧桐市的第一顿团圆饭。尉迟唯儿早预留了餐桌。颜一墨带来了月饼。虽然今年不同往年,不陪伴在爸爸身边,但有妹妹,有闺蜜,林初欢还是觉得,上天待她真是恩厚,在异乡还令她觉得温暖不孤单。

  但她这顿简简单单的晚饭,吃得也有些心不在焉。

  “你有多久的休息时间,一直在看表?”尉迟唯儿从来直话直说。

  林初欢脸一烫。

  八点多一点的时候,颜一墨接了一通手机,抱歉地看着大家,不好意思地说:“我得先走了,我家那块小鲜肉,现在还没找到东西吃。”

  她现在跟的那个艺人,比她年纪还小几岁,大家都管他叫“你家的小鲜肉”。

  临走,她还不忘让尉迟唯儿打包一份炸鸡和炸酱面。

  林初欢也告辞出来。妹妹说要再逛一会儿,看场电影,索性等姐姐下班一起回家。

  林初欢点点头,中秋节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,实在太亏待她了。她掏口袋塞给妹妹两百块钱,这是之前刚领到的今天加班的奖金,显然还没有捂热。

  和尉迟唯儿一分开,她一点没敢耽搁地就回到一楼服务区。

  为什么,等待,总是那样令人忐忑不安?

  林初欢的神经今晚变得格外敏感。任何人影经过她身体周遭,她都会全力以赴地抬头向他看去。

  高个子的那个,不是他。

  年轻的那个,不是他。

  深色西服的那个,不是他。

  笑着的那个,不是他。

  两只手夸张地挥舞着的那个,不是他。

  她的身体安静地置身在一层广场的中心,可是她的全部感官,却铺天盖地地弥漫在他可能来到的所有角落,焦急、热烈、而又不安。

  她从没有这样等待过。

  她从没有这样奢望过。

  从小,她就习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妹妹;读书时,班上的选举她从不参加。她总将竞争的可能性降到最低,这样,留给她的,才是她认为的最安全,不会再有人去要,也就不会再失去。

  三十六天前,她已经告诫了自己,十五层的高度,是她绝不应该也绝无可能逾越的天堑。可是,今晚,为什么又让她遇见了他?

  “恭候您再次光临”的广播和《回家》的萨克斯背景音乐按时响起。

  商场的主电源已经拉下,只留下一路照明灯,默送这批最后离开商场的人们回家。林初欢收拾完服务台,在休息区换下工作制服,默默走出广场的旋转正门。门外,是天地间自然皎洁的月光,泻满一地清静的雪。

  有一点点入秋前的凉。

  林初欢抬头,月亮正圆,像张无忧无虑孩童的脸。

  至少,等到了结局。林初欢心里苦笑。

  她四下张望,寻找妹妹的身影。

  不远处,路灯下,一道挺直俊朗的背影和一袭白衣胜雪的俏影,亲昵谈笑。

  “姐姐!”面朝她的白衣少女银铃般地喊她。

  背影转过身。

  肖风——笑如明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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